【文創MBA】品牌就是-讓顧客願意用荷包為你喝采!

品牌就是讓顧客願意用荷包為你喝采! 

文:張庭庭/甦活創意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  2010/4/20品牌邦電子報第8

       在一個展售會上,有個販賣手工飾品的攤位,主人的作品結合織品與飾品,散發獨特風格,旁邊一則媒體報導,道出攤位主人因為堅持創作而走過的崎嶇。一位閒逛到此攤位的小姐,被這則報導吸引,立刻掏腰包購買一對耳環,有感於主人的創作熱忱,兩人相談甚歡,主人主動要打折給她,她堅持不接受,她說:『我希望你可以繼續走下去,因此願意用荷包來為妳喝采。』

        創業進階課程的結業發表會上,一個從營建業高階主管急流勇退、隱居山林的中年男子,訴說他如何以10年時間打造仰天惜地惠人的溫泉大夢,說完後立刻有人舉手:「你需要資金嗎?我願意加入成為股東。」,而全班超過2/3的人想加入成為會員,因為「他的熱情與執著好令人感動」…

        過去的創業者,只要想辦法在某個特定領域中做到最好,就會成功。隨著數位時代來臨,新的商機﹑新的通路﹑新的科技﹑新的服務﹑新的經營模式紛紛冒出頭來。各種疆界藩籬打破了,業種業態重新洗牌,這個時代的創業者更需要透析環境後劃地稱王的氣魄,與運用科技以小博大的智慧。

        而面對一群喜新厭舊而且被各式商品轟炸過度的消費者,只有好商品或專業能力是不夠的。從被看見、被接受、被認同、被辨識、被讚嘆、被流傳,在在需要品牌經營。現在經營品牌,不見得要花大錢。除了商品特質,經營者的個人風格與特色更是塑造品牌的籌碼。

        當服務業的好手競相投入創業,以創意產品或服務結合數位工具與網路資源,不僅改寫了自己的生涯軌跡,也改變了新創事業的地貌。這些新秀品牌崛起的過程,推翻了傳統企業品牌行銷的法則,他們不花大錢砸廣告,更不必重金聘請代言人,事實上,經營者本身就是最佳品牌代言人。

        也許是對自己夢想的熱情、也許是研發商品的靈感、也許是兒時記憶的投射、也許是對山川土地的虔敬、也許是對鄉親族人的牽掛、也許是對藝術文化的感動、也許是一段人生經歷的啟發、也許是對某種價值觀的執著…,種種人文情懷透過商品設計、包裝、網頁、文宣與故事…等媒介傳達出來,穿透人心,讓人或惺惺相惜,或同病相憐,或所見略同,或對號入座。

        如果價值是企業的靈魂,品牌就是企業的圖騰。不是大企業才需要打造品牌,SOHO族或微型企業也需要把招牌擦亮成響亮有力的品牌,在消費者心中烙下深刻印象,培養自己的忠實粉絲顧客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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